
近日,我市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2026年省对县(市、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52亿元。加上此前已到位的资金,全年资金总量达21.75亿元,较上年增加3850万元,增长1.8%。
该项资金属于财力性补助,由省财政厅根据《江西省省对县(市、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赣财预〔2024〕41号)分配下达,旨在弥补县(市、区)收支缺口,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各县(市、区)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将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