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10.49万医疗费自付仅1.08万 医疗救助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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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10.49万医疗费自付仅1.08万 医疗救助显温情

“没想到这么大一笔医疗费,结算后自己只掏了一万多块钱,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谈起2024年住院的费用,上栗县杨岐乡石岭村村民周祥德言语里满是感激。

57岁的周祥德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多年,妻子也因腰椎间盘突出行动不便,夫妻俩都没有劳动能力,家中仅靠女儿打零工维持生计,平日里的生活就过得紧紧巴巴。2024年他因突发脑梗死住院,突如其来的医疗开支让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让周祥德一家没想到的是,出院后10.49万元的结算费用账单,经过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报销之后,个人仅需负担1.08万元,报销比例接近九成。而在参保环节,两人作为低保救助对象,每人每年只需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80元。

周祥德的故事,并非个例。在萍乡,一张涵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三重保障网”正越织越密,让困难群众卸下了就医的“包袱”,重拾了生活的信心。

2022年,我市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坚持“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众,实施分类救助。其中,特困人员住院费用按100%救助,不设上限;低保救助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5%救助;三类、四类救助对象也分别按照不同起付线和比例予以精准保障。多重身份者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待遇。此外,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内就医、经三重制度保障后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群众,还可申请倾斜救助,年度最高可达1万元。在参保环节,特困人员、孤儿获全额资助,低保救助对象等获定额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同样享受到医疗救助托举的,还有上栗县金山镇普化村的低保救助对象李依然一家。李依然身患急性肠系膜淋巴结炎、肺炎、感音神经性听觉丧失等疾病,高昂的医疗费用让家庭陷入困境。当地相关部门及时跟进,落实低保待遇及相关救助政策。自2022年1月享受低保待遇后,2023年至2025年间,李依然共发生医疗费用65.25万元,经基本统筹、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51.44万元后,个人支付13.8万元,报销比例达78.84%,减轻了其家庭经济负担。李依然的母亲龙海秀说:“要是没有这样的好政策,我们这个小家真不知道该怎么撑下去。现在孩子病情稳定,日子也有了盼头。”

医疗救助是筑牢民生保障底线、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关键举措。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信息统计科工作人员段斌武介绍:过去享受医疗救助,通常要拿着住院相关票据到经办部门领取报销相关费用,既要自己垫付资金,又费时费力。如今,医保部门持续深化与民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完善“部门联动、数据共享、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优化“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等便民服务流程,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推动医疗救助政策从“落地”向“落细”转变。2025年,我市困难人员享受门诊医疗救助50.46万人次,住院医疗救助6.87万人次,救助金额合计1.87亿元。

政策有力度,民生才有温度。一张张医疗费用账单上,减下去的是负担,升起来的是信心。在萍乡,这张越织越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网,正稳稳托举起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希望,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在疾病面前感受到制度的暖意与社会的温情。全媒体记者 袁圆

来源:萍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