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是群众安居的“定心丸”。针对困扰群众的“办证难”问题,我市推行“一楼一策”,针对每个项目在土地手续、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税费缴纳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建立“红绿蓝”三色台账实行分级督办,精简审批流程,推行“容缺办理”服务,不让材料瑕疵耽误办证进度,实现不动产首次登记“当日申请、当日办结”,让“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值得点赞和大力提倡。
一些建成多年的楼盘因开发企业手续疏漏、流程缺失等前期问题,导致普通购房者明明合法收了房,却迟迟办不下不动产权证,全程无任何过错却要为企业的疏漏“买单”,承受无法落户、子女入学受限、房产无法流通等困扰。“群众无过错即办证”打破了这种“群众买单”的不合理逻辑。有关部门通过主动梳理问题、分类推进解决,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政务服务的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群众无过错即办证”把审核的重心放在核心信息核验上,把兜底补正的责任更多放在政府部门的内部流转上,不让群众为流程的繁琐“买单”,本质就是把“以部门为中心”转向“以群众为中心”,是实实在在的简政放权红利。这种主动减负担、优服务的改革尝试,戳中了政务服务的痛点,也顺应了群众对高效办事的期待。
“群众无过错即办证”打破了过去“错在哪、卡在哪”的传统思维,把原本需要群众反复证明“自己没错”的流程,转化成部门主动核查“有没有错”的服务,真正把方便留给了群众,把责任扛在了自己肩上。
“群众无过错即办证”不只是流程上的微小调整,更是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从过去的“防错优先”转向现在的“服务优先”,从盯着办事群众的“可能问题”转向聚焦自身的“服务责任”,既减少了不必要的证明环节、压缩了办事的时间成本,也让群众感受到了政务服务的温度,值得各地各部门借鉴推广。(刘武明)
来源:萍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