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萍乡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雷霆净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严查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1.违法行为:超员、未佩戴头盔

2.违法行为:超员、未佩戴头盔

3.违法行为:超员、未佩戴头盔

4.违法行为:超员、未佩戴头盔

5.违法行为:超员、未佩戴头盔

6.违法行为:超员、未佩戴头盔、未满16周岁

7.违法行为:超员、未佩戴头盔
车辆分类、载人和上路要求
1.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非机动车,核发白底红字非机动车号牌)
无需申领任何驾驶证
必须办理非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无证不得上路
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
仅可搭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
自愿购买机动车交强险,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
2.电动轻便摩托车 (机动车,蓝底白字机动车蓝牌)
需持有F驾驶证,E、D驾驶证可准驾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投保交强险并按规定年检
年满18周岁方可骑行
严禁载人,仅限骑行人单人骑行
3.普通电动摩托车 (机动车,黄底黑字机动车黄牌)
需持有E证或D证,F证无法准驾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购买交强险、按期完成年检
年满18周岁方可骑行
可搭载1名成年人
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
一、致命性头部损伤(最直接风险)
1.颅骨骨折 & 脑震荡
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头部最先着地概率极高。
未戴头盔时,头部直接撞击地面/车辆,轻则脑震荡,重则颅骨粉碎性骨折。
2.颅内出血 & 脑组织损伤
冲击力导致脑血管破裂(如硬膜下血肿)或脑组织挫伤、水肿。
数据警示:涉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中,约80%死因是颅脑损伤。
二、高概率重伤致残
1.面部毁容风险
未戴头盔时,面部直接摩擦地面,造成大面积皮肤撕裂、鼻梁骨折、眼球损伤。
2.颈椎断裂风险
头部撞击瞬间颈部过度扭曲,可能导致高位截瘫(如C1-C4脊椎损伤)。
三、事故后果被“放大”的真相
1.低速≠安全
即使车速仅20km/h,摔倒时头部承受的冲击力相当于从6米高空坠落(约2层楼高度)。
2.二次伤害加剧
事故后若遭后方车辆碾压,头盔可抵挡部分碾压冲击力,无头盔者生存率急剧降低。
超员的危害
1.制动距离增大
摩托车、电动车超员会使车辆惯性增大,超员越多,惯性越大,行驶动能越大。而制动器是按照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能力设计的,超员后制动距离增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刹住车轮,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停住车辆,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2.车辆稳定性变差
摩托车、电动车超员后稳定性变差,在进入弯道、横向盘山坡道或制动时,极易产生侧滑或原地侧翻、掉沟等交通事故。
3.车辆的操纵性变差
超员时,车辆重心位置后移,方向把发飘,在车辆上坡和通过凹凸不平路段时表现更突出,增加了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骑行二轮车的危害
1.制动:电动车速度比自行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差,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2.速度:学生性格比较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3.载人:部分学生骑电动车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危险性。
4.炫技:部分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安全。
5.交规: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通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意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易酿成惨祸。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萍乡交警温馨提示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出行记得戴好头盔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
文明骑行,安全回家
来源:萍乡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