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7日上午,萍乡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湘东大队民警在湘东区电厂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起儿童将上半身伸出车辆天窗的危险乘车行为。民警当即拦下涉事车辆,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讲明此行为极易在车辆急刹、会车、途经障碍物时造成磕碰、坠落等交通安全隐患。在批评教育与安全普法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天窗潜在的“杀伤力”
到底有多大?
一组实验告诉你
危险实验一:胡萝卜
将胡萝卜探出天窗外,天窗闭合时,胡萝卜直接被拦腰截断。
危险实验二:罐装啤酒
将罐装啤酒探出天窗外,天窗闭合时,啤酒罐被夹扁,啤酒喷涌而出。
实验测试显示,当天窗闭合时,产生的力可以达到45公斤。如果这个力直接作用在关键部位,后果不堪设想。
危险实验三:实验假人
将模特假人的头探出天窗外,天窗闭合时,模特的脖子被挤压变形,前后都受到压力,无法动弹。虽然现在很多车辆的天窗都带有“防夹”功能,但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还有这些危险
1、难以站稳,容易被甩出车外
在没有安全带保护且身体已离开座位的情况下,车辆急刹车或遭后车追撞时,一旦身体伸出窗外缺乏保护,人会难以站稳,甚至可能被甩出车外。
2、易发生碰撞,导致头部受伤
在行进的车辆中,如遇车外有硬物飞来、高空悬物时,如限高杆、沿途的树枝、路面扬起的砂石等,易砸伤孩子。
萍乡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行驶时切勿让孩子将头、手
伸出天窗与窗外
摒弃危险乘车陋习
平安文明出行
来源:萍乡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