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洪观新闻记者 黄之昊)近日,我省正式印发《“科技副总”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该举措以制度形式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优秀人才走进企业一线,深化产学研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创动能。
据了解,“科技副总”主要选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单位专业人才,入驻省内企业担任技术、管理相关岗位,聘期为2至3年。受聘人才将聚焦企业发展需求,牵头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搭建、人才队伍培育、科技成果落地等工作,全方位助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本次专项计划坚持按需引聘、人岗相适的原则,不设置年龄、学历、职称等硬性门槛,以解决企业实际技术难题作为选人用人核心标准。引聘工作依托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常态化开展,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分类申报,有人选意向可直接填报备案,暂无合适人选则由平台统一匹配对接。全省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认定,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链、未来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引才用才,让优质智力资源精准对接产业需求。
政策配套方面,省级“科技副总”享有多重扶持激励。按照“前资助+后补助”模式,入选人员每年可获得2万元工作经费,最长连续支持三年;聘期内绩效表现优秀者,在申报科研项目时可获2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同时,优秀人选申报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可直接进入评审环节,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派出单位也将保障其原有待遇,基层服务经历、科创成果均纳入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范畴,切实解除人才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