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医疗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保障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保知情权、就医购药选择权,促进定点医药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及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要求,现将截至2026年5月15日萍乡市纳入2026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供广大参保群众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799-6878100
附件:2026年度萍乡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萍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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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萍乡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