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江西工信
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
深化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
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的支撑引领作用
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强省建设
近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
《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
重点支持方向
2026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聚焦支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和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当年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支持重点,本次申报主要包括6个支持方向、18个扶持领域:
方向1: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
重点支持航空产业集群项目和产业集群企业规模化技术改造项目。
方向2:集群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包括扩能升级技术改造、专业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业链协同化技术改造项目。
方向3:培育筑强集群载体
重点支持绿色园区低碳升级项目、省级食品产业集聚区项目和化工园区竞争力提升项目。
方向4:“两创”融合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重点产业链质量(标准)提升项目和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方向5:培育新质生产力
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项目和优秀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
方向6: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重点支持AI+软件技术改造项目、首版次软件推广项目和企业智能化水平评估规划项目。
二
申报条件
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允许选择申报1个扶持领域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申报单位近两年内未因环保、安全重大事故等列入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
企业已有项目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或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支持且扶持期满未按规定返还资金的,自资金全额返还结清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
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专项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不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和设备融资租赁贴息);项目正在申报其他省级财政专项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须在项目申报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申报本通知各项目的规上工业企业,原则上应为上一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类结果为C类(含)以上企业,参与评价但未参与评分的T类企业视同为C类(含)以上企业。
各扶持领域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6。
三
申报时间及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按“企业(单位)自主申报、地方初审推荐、省级审定”的流程组织开展:
申报单位在“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申报平台”注册企业信息,选择申报方向和扶持领域,按流程填写申报材料,由平台导出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审核。
(网址:https://www.jxgydsj.com/fzzx)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各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并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提交至所属设区市工信局。
各设区市工信局商本级财政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商本级财金局(下文统称为“推荐单位”)对辖区内各地提交的项目进行复审,根据各扶持领域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现场核查,逐个项目填写项目核查情况表后,于2026年6月15日前在平台上传并随项目申报资料一同推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步报送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
各地及平台联系人见附件7。
温馨提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或指定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申报推荐服务,对于冒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申报单位有权拒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机构或个人责任的权利。
凡在项目组织申报及后续监管过程中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包装设计虚假项目、未按要求说明关键信息、编制虚假财务(审计)报告、出具虚假承诺或出具虚假凭证等不良行为的,将视情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或督促收回专项扶持资金,并将其行为记入不良档案,取消其3年内专项申报资格。
扫描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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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