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庐山启用“庐商诉办”营商环境诉求反映二维码

即日起 庐山启用“庐商诉办”营商环境诉求反映二维码

广大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及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畅通涉企诉求反映渠道,切实解决企业在开办、运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中梗阻”问题,即日起,正式启用“庐商诉办”庐山营商环境诉求反映二维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新官不理旧账”等方面问题

1.合作协议不履行。有关地方和单位(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下同)不履行与经营主体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不履行约定的相关义务。

2.账款支付不到位。有关地方和单位拖欠企业的货款、工程款、服务费等。

3.涉政府产权纠纷。有关地方和单位实施征地拆迁、企业搬迁未依法给予补偿,以及与经营主体存在经营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纠纷。

(二)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

1.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有关地方和单位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市场准入管理事项;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确认等;对外地经营主体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差异化要求或实行歧视性待遇。

2.妨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有关地方和单位在生产经营中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补贴;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无法律法规依据要求经营主体接受第三方服务、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3.妨碍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地方和单位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措施中违法提出特定行业业绩、本地缴纳税收社保、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代理机构等不合理条件,排除、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超出实际需要的信用评价条件排斥或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

(三)其他问题

其他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

二、使用方式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庐商诉办”界面,根据提示填写具体诉求内容、上传相关佐证文件,即可一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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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对您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对办理进度全程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为便于精准核实情况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本渠道鼓励实名反映。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反映人的个人隐私及企业商业秘密。

2.反映问题线索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严禁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3.为确保办理效率,请尽可能详尽描述诉求内容,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同时具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特此通告。

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来源: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