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跃升式发展,新能源消纳压力逐年递增,社会对创新新能源消纳形式和实现绿色用能需求迫切。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了《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经济发展、能源禀赋、电网特点和产业发展,创新政策举措,进一步明确我省开展绿电直连的有关要求,细化就近就地消纳距离、上网电量比例和退出机制。明确负荷、电源布局原则上在同一设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负荷与电源直连线路长度原则上不超过50公里。项目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过22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千伏的,由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组织电网企业、项目单位等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退出机制方面,明确连续三年运行不达标项目终止实施,力求《实施方案》既符合国家要求,又体现江西特色,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实施方案》围绕界定实施范围,明确绿电直连项目发展目标;其中,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等政策组织实施。围绕规范项目建设,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类型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符合有关要求可以开展绿电直连;重点明确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同时,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项目申报、方案评审、推进实施、跟踪评估等四个环节,采用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的方式,综合评审遴选出若干优质项目,做到成熟一批、发布一批。(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