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耍小聪明”,萍乡交警出手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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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耍小聪明”,萍乡交警出手当场查获

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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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早高峰,萍乡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湘东大队民警在沙里塘路口,查获一起使用翻牌器遮挡车辆号牌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固定证据,责令驾驶人拆除非法装置,并对其依法处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故意遮挡号牌的危害

妨碍交警公正执法

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行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造成路面设备无法取证违法照片并记录,使得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属于妨碍交警执法行为。

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或污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增加难度,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因遮挡或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心理暗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会因逃避监管而肆意违法,进而催生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行为,这些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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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翻牌器” 后,驾驶人行车更肆无忌惮。在事故多发路段不减速,在车流密集路段超速,甚至无视红灯强行通过,极易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尤其对于重型货车,其满载时惯性极大,若因遮挡号牌而超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往往无法及时制动,将带来难以估量的安全隐患。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交警提醒

文明出行,始于足下

交通安全,贵在坚守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摒弃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来源:萍乡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