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今年我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有关情况。据悉,该消费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截至目前,全市有80家机构参与,已评估1002位老年人,累计领取消费券2835张,已核销2626张,核销金额141.07万元。
此次消费补贴的对象为居住地在萍乡市的老年人,补贴发放不以老年人户籍地为依据,而以实际居住地址或入住的养老机构地址为准。补贴项目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包含评估服务、机构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依托“民政通”小程序或App发放。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抵扣比例为40%,居家上门服务抵扣比例为50%,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补贴实施周期2026年1月至12月。
补贴申领分为申请、评估、领券、核销、结算五个环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线上申请,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开展评估,评估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当月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消费时直接按比例抵扣,经核定后,向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结算费用。老年人线上申请有困难的,可由家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协助申请服务。
民政部门动态更新项目承接服务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服务机构参与消费补贴项目,并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养老机构需完成登记备案、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具体要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参照养老机构参与要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相关内容,配置5名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评估人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2024年7月以后已完成评估且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不再重新评估。黎洁 实习生 甘雨茜

来源:《萍乡日报》3月25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