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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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

“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突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芦溪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六霸”等突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涉黑恶犯罪案件线索,包括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催收非法债务、开设赌场等案件相关线索,以及为其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所提供的检举、揭发内容应尽量详尽,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信息,并附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严禁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为提高处理举报线索的工作效率,切实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本次线索受理实行实名举报制度。

(四)对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涉黑恶案件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三、举报方式及途径

举报邮箱:19170920071@163.com

举报电话: 0799-7165967

来信地址:萍乡市芦溪县迎宾大道与小江路交叉口西北460米芦溪县公安局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刑侦大队),邮编:337000。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如实反映各类“六霸”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恶意举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芦溪县公安局

2026年3月4日

来源:芦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