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不再随便挖!《萍乡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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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不再随便挖!《萍乡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来源:这里是萍乡

今天,记者从《萍乡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萍乡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办法的出台,将有效填补我市在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着力解决道路反复开挖、养护不及时、设施损坏无人管等市民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办法》重点整治道路频繁开挖现象,明确提出:

临时占用道路需经市政管理和公安机关双重审批。

新建道路5年内、大修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挖掘施工需提前报送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示,让市民提前知晓、合理安排出行。

施工过程也将更加规范、透明:

非开挖穿越施工前,必须排查清楚地下管线情况。

挖掘前需组织管线单位进行现场交底,避免施工误损。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与围挡,保障行人车辆安全。

如需封闭道路,必须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办法》还列出了十类禁止行为,包括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附属设施、擅自设置障碍物等,进一步强化道路设施的保护与使用规范,让城市道路更加整洁、有序、安全。

市城市管理局表示,将在《办法》正式施行前后,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并组织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同时,将严格执法监管,对擅自挖掘、损坏道路设施等行为依法查处,推动形成“不能随意挖、不敢违规占”的管理氛围。

道路是城市的“血脉”,管理好每一条路,关乎每一位市民的日常出行。

3月1日起,让我们一起期待更有序、更畅通、更贴心的萍乡道路!

全媒体记者:万鑫 陈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