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萍乡日报
关于公开征选“中国辣都·萍乡”2026年新春消费券发放平台和参与商户的公告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萍乡市商务局将于2026年1月23至25日举办中国辣都∙萍乡2026年货集市暨“惠享萍城”汽车嘉年华活动,届时将发放“中国辣都·萍乡”2026年新春消费券,现公开征集消费券发放平台和参与商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相关条件
(一)平台职责
1.根据相关规定及委托方具体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搭建稳定安全的发放、领取、核销系统,保障系统流畅运行。
2.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信息与参与补贴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消费者是否满足参与活动的资格与条件。
3.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4.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5.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6.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7.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二)平台入选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国家认可的合法资质,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业务资质材料,确保在资金清算、支付结算等关键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交易安全。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性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有丰富的政府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活动承办经验。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过往参与的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出现任何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也未曾引发重大负面舆情。
2.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和使用消费券。
(3)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在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及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及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户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可脱敏)。
3.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本地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应覆盖全市各县区,以萍乡中心城区及各县区有影响力的零售、商超、餐饮、小家电等领域商户为主。
(2)依法依规确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商户库,加强商户培训与承诺,组织参与活动商户签署《商户承诺函》(见附件4),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商户,一经核实,取消该商户参与资格,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持续做好录入和维护工作,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3)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4)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4.鼓励平台企业活动期间与市商务局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5.活动结束后,若已提前拨付消费券款项的,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资金原路退回市商务局账户。
6.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三)平台选定流程
服务平台的选定由萍乡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1.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平台企业,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2.组织评审。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平台的企业资质、技术方案、运营计划、配套资源等进行综合评审,并邀请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陈述和答疑,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入选平台的建议名单。
3.公示结果。根据评审结果,通过萍乡市商务局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
4.签订协议。拟入选平台名单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程序签订合作协议。
5.其他事项。消费券发放期间,入选平台若存在履约不力、对不法行为阻止不力、违法套取消费券资金、严重违反使用核销规则、拒不履行发放协议等情形,市商务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申请参与活动的平台服务机构按照本公告中载明的平台职责和入选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服务平台报名表(见附件1);
2.报名表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本地用户数量、本地现有合作商户信息、经营情况、以往承接政府部门消费券发放的活动情况、消费券活动资金付款方式等);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复印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6.服务平台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具备实施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技术、资源、服务保障等能力以及对参与遴选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件)。
以上材料需每页盖章。申报平台将需要提交的资料准备好一式六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提交(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于2026年1月15日17:00前报送至萍乡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申报材料不予退回。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活动参与商户相关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在萍乡市内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的零售、商超、餐饮等销售独立法人企业。
2.每笔订单使用消费券后能够据实提供交易材料,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消费券核销真实性进行核查。
3.未被萍乡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支持并遵守本次消费券活动规则,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二)入选商户的确定
市商务局对报名参与活动商户进行审核后将在萍乡市商务局官方平台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名单交由服务平台对接入驻。
(三)结算流程
政府消费券费用由活动商户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由服务平台向活动商家和市商务局提供本次供核销费用的数据明细,市商务局对核销数据明细及商家的费用结算凭证进行审核。由商务局确认后统一结算。
(四)报名申请方式
1.参与商户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企业提交“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个体工商户提交法人信用报告;
5.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门头、店内经营照片各一张;
7.参与商户承诺书(见附件4)。
以上材料需每页盖章。活动参与商户将需要提交的资料盖章后扫描发PDF至邮箱(注明企业名称、联系电话),于2026年1月15日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萍乡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肖鹏翔
联系方式:0799-6331937
邮箱:289785682@qq.com
地址: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1520
附件:
1.服务平台报名表
2.服务平台承诺书
3.参与商户信息采集表
4.参与商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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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萍乡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