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 莲花县部分区域禁止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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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莲花县部分区域禁止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来源:萍乡日报

关于依法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9月19日,2025“中国建设银行杯”第十三届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萍乡・莲花站)将在萍乡市莲花县举行。为保障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杜绝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器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相关空域实施临时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航空器范围:无人机、轻型及超轻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二、禁飞时间及区域

(一)禁飞时间:9月19日7时至14时;

(二)禁飞区域:比赛全程路线及周边区域,具体为:一枝枪广场—新建街—金城大道—广兴西路—琴川路(绕圈3圈)—滨河路—滨河东路—昌莲大桥—碧云路—永安南路—G319(途经荷花博览园)—赛狮路—东鹏大道—安成大道—G319(途经南岭乡、坊楼镇)—乌溪路—S225(途经甘祖昌干部学院、闪石乡)—G322(途经湖上乡、良坊镇)—永安北路—一枝枪广场(终点)。

三、因飞行表演、媒体直播、新闻采集等需使用无人机的,须提前向莲花县公安局报备审批,报备时需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信息等材料。报备联系人:刘警官(电话:18870580168)。

四、禁飞期间,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不得在禁飞区域起降、飞行及航拍。请广大群众、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规定,主动配合管控工作。

五、对违反本通告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群众举报违法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莲花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1日

来源:莲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