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出台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出台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出台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7月底,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深度参与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为有效落实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融资权能,出台《全省农商银行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为新业态林业产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全省农商银行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对林下经济、经济林、林业碳汇、湿地经营、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非木质经营收益和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的信贷投放。贷款方式分为直接质押、代偿收储担保和收益权担保基金贷款三种形式,其中:收益权直接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自有或他人所有的未来一定期限内的收益权质押给农商银行,农商银行根据未来收益总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代偿收储担保贷款,是指贷款债务人未履约时,由林权收储机构履行代为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义务,对质押的林业经营收益权进行非竞争性收储的担保贷款。收益权担保基金贷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所有及组织内部成员所有的林业经营收益权未来一定期限内的总收益成立担保基金,为农户向农商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倍数一般不超过担保基金规模的10倍。

《全省农商银行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收益权质押贷款额度原则上应根据申请人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等所需资金、收益权持续年限和金额等合理确定,以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年收入的15倍。收益权质押贷款授信期限原则上应该控制在10年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客户实际来确定,但贷款期限不应超过收益权的剩余期限。

《全省农商银行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借款人可通过金融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mfor.org.cn/login)或直接向辖内农商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和相关材料。直接向辖内农商银行申请的,辖内农商银行可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后台推送相关材料至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前置核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核查意见书作为授信申请材料之一。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