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这里是萍乡
我市部分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发生变更,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要求,经审核,拟对芦溪县上埠镇中心卫生院等54家医药机构的医保定点信息进行变更(详见二维码),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8日。
如有异议,请向萍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799-6878100
萍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1日
萍乡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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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萍乡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