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推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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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均由 省政府网文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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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有声新闻发布厅第1243期:全面推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新闻发布会

【直播团队】

总监制:苏越 直播统筹:李梦丽 信息采集:黄子怡 摄像:谭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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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法院联合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推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喻德红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万进福,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龚永斌,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龙潇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超权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超权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超权

黎超权: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系列发布会第九场,邀请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喻德红女士,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万进福先生,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龚永斌先生,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龙潇先生,请他们介绍我省“全面推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喻德红女士作介绍。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喻德红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喻德红

喻德红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行政审判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是人民法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矛盾纠纷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提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务实举措,对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江西法院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积极履职尽责,着力构建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新格局。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江西法院2022年以来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有关工作情况。

一、立足主责主业,履行实质解纷法定职责

一是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抓实执法办案,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含行政赔偿)案件23078件、审结22418件,结案率97.14%,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案件7769件,调撤率34.66%。其中,2022年调撤案件1383件、调撤率21.45%,2023年调撤案件1651件、调撤率25.66%,2024年调撤案件3854件、调撤率54.64%,调撤案件数及调撤率均呈逐年上升态势。某中院审理的“赖某诉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二是充分发挥裁判定分止争功能。坚持“当判则判”,充分发挥裁判明是非、定规则作用,要求一审审慎适用撤销重作判决和概括判决,增强裁判的明确性、具体性和可执行性,一审服判息诉率从2022年的47.43%上升至2024年的64.05%;强化二审、再审纠错功能,建立健全“发改提指”案件和瑕疵案件上下沟通、通报反馈机制,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反复,上级法院直接提审、改判案件633件。三是坚持“以公开树公信”。健全二审开庭、再审审查询问(听证)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庭审、询问(听证)实质化解争议的正向促进作用;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加强对当事人实质诉求的审查、回应,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二、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实质解纷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适用提级管辖机制。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法律政策把握准、统筹协调力度大、指导示范效力广等优势,通过提级审理,解决法律适用分歧,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实质化解,提级审理行政案件30件,2个行政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5个提级管辖典型案例。比如,某市消防救援支队诉某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某中院从保护消防员权益出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政策研判分析,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同时将政策落实困难向相关部门反映,推动解决新类型案件行政执法司法规则的统一。二是着力构建院院协作机制。积极统筹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院院”信息互通、相互协作,在全省法院构建“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有权威、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有地位、上下级法院联动协作有机制”的“多赢”局面。比如,省法院依托“院院协作+府院联动”机制,联合某市法院与某市两级政府、自然资源等部门,妥善化解先后提起数十起行政诉讼的典型“一人多案”纠纷,实现案件“实体”和“程序”的实质终结。三是持续优化出庭应诉机制。严格执行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搭建并优化依法治省和法治建设考评平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向“出庭又出声”“出声更出彩”转变,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行政机关一审出庭应诉率达98.17%。四是建立完善巡回审判机制。省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巡回审判 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意见》,指导全省法院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全省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820件次,实质化解争议734件。同时,南铁两级法院在新余、鹰潭设立行政审判巡回法庭,打造“半小时高铁圈”巡回审判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现本地立案、本地开庭、本地化解,实质化解争议213件。

三、聚焦工作效能,提升实质解纷能力水平

一是坚持抓业务强素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指导培训55次,邀请最高法院资深法官、高等院校知名学者以及执法司法部门专业人员等授课31次,选派资深法官赴下级法院授课18人次,通过培训提高法官业务水平,促进全省法院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托学术讨论会、行政审判年会等平台,聚焦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行政审判问题的理论研究、案例调研。二是坚持搭平台聚资源。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全省设立各类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155个,并积极推动各类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融入当地综治中心,通过平台对接或人员入驻等方式,整合调解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行家里手”充实调解队伍,为高质量高效率解决行政争议搭建平台。九江市柴桑区法院依托入驻综治中心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积极构建“渠道多元、资源集中、府院联动、各方协同”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新格局,该院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由2022年的19.54%逐步增长至2024年的51.77%。三是不断强化数字赋能。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积极打造数字化解纷平台,实现资料提交、收转、审核、调处、送达等服务事项远程办理,群众参与实质化解更加便捷,纠纷调处更加高效。景德镇法院打造“信复同行”品牌并上线“信复同行”微信小程序,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数据通道,为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搭建线上平台。自2024年8月上线以来,已办理复议、信访申请90件,诉讼案件31件。

四、深化内外联动,汇聚实质解纷强大合力

一是加强立审联动。持续推动全省中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立审一体化工作机制,明确并细化立案部门与行政审判部门起诉环节的职责划分、会商方式和协作流程。指导中基层法院通过加强资源整合、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制滥诉等方式,进一步打破行政案件立案、审判沟通壁垒,让行政案件立得进、立得准、立得实。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裁定不予立案、驳回起诉率8.42%,较2023年下降了16.07个百分点。二是创新府院联动。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通报沟通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机制〔“3”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局),“N”指的是其他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与省公安厅建立全省涉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办理联动协作机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省直单位召开府院联席会,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司法审判中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的沟通会商,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全省各地积极创新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打造特色品牌,协力推进府院高质量互动。比如,赣州中院“聚智虔行”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品牌,累计实质化解行政争议952件。又比如,某中院与行政机关协力落实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的规定,有力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相关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三是畅通诉复衔接。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行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104个,实现跨域管辖法院“全覆盖”,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主渠道化解行政争议,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引流化纠。比如,某矿业公司不服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某县法院依托“诉复衔接”机制,由设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主动向某矿业公司释明,并引导其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在某县复议机关和法院共同推动下,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纠错,案件得以实质化解。四是深化共学共享。与省司法厅联合举办全省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并指导、支持下级法院联合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共学同训。同时依托“行政审判讲堂”,由各级法院常态化组织邀请同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参加业务培训,以“共学同训”促“共识共为”。2024年以来,全省法院共联合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业务培训132场次、6500余人次,邀请相关部门参加“行政审判讲堂”7700余人次。

下一步,江西省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定分止争做得更深、更实,不断提升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平安江西贡献力量!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黎超权:

谢谢喻院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好,开始。

江西卫视提问

江西卫视提问

江西卫视: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请问江西全省法院在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万进福

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万进福

万进福:

近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让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消于萌芽,有效发挥司法前瞻治理、前期预防的积极作用。

一是以司法建议助力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预警和治理建议。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制发司法建议470余份,比如,今年2月,省法院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代理社保业务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参保信息系统和参保规程,加大对违规参保的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已核查参保单位4600余家、参保人员33.8万余人。

二是以抓好“关键少数”促进依法行政。党员领导干部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力量,为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省法院积极打造“法院+党校”创新联动模式,与党校建立“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24个,通过组织示范庭审、开展实务教学、举办模拟法庭等,把庭审现场变成生动的法治课堂。自该模式推行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开展培训120余期,7800余人次参与其中,有力提升了全省“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省法院“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被评为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是以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一方面,坚持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政管理领域政策与执法不断优化,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稳定的法治预期,通过以裁判确立规则、以规则引领行为、以行为塑造秩序,实现司法与社会“双向赋能”。2022年以来,省、市两级法院共发布行政典型案例88个。另一方面,坚持以精准普法为抓手,聚焦资源、城建、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争议多发、易发重点行政管理领域,结合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高发、频发的普遍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法进机关”活动,为行政机关提供定制化的“普法课堂”,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产生。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260余次。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推动行政争议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持续提升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成效,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中国江西网提问

中国江西网提问

中国江西网:

请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龚永斌

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龚永斌

龚永斌: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4年,在检察监督环节共化解行政争议135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坚持综合施策,加大化解力度。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措施,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开展争议化解工作,积极回应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加强调查核实工作,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和实体权益问题,对申请人的监督申请理由正确的,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对裁判并无不当、但当事人诉求合理且有和解意愿的,促使达成协议解决好实体争议。积极借助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推动“法结”“心结”共解。对符合救助条件、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协调给予司法救助或社会救助。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化解质效。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依法化解工伤认定、工资支付、养老和社会保障等涉基本民生类案件,着力维护民生民利。如某商场不履行员工工资支付义务行政非诉监督案中,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该商场在其他企业持有股份、有实际履行能力,后与人民法院一道对商场负责人进行谈话,告知拒不支付法律后果,最终促使该商场将拖欠员工的18万余元工资款全部支付到位。加大对涉各类经营主体行政争议化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如某厂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法检两院联合开展化解,促使企业设备损失补偿到位,维护了涉案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化解机制。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在行政检察工作中积极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完善上下级检察院联动一体化解机制和集中管辖检察院与争议所在地检察院协作配合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建立外部协作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协作机制文件111个,凝聚化解工作合力。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服务保障。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新法治报提问

新法治报提问

新法治报:

请问江西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在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龙潇

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龙潇

龙潇:

近年来,省司法厅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4年,全省调解和解结案3491件,调解和解率29.6%,超过全国26.3%的平均水平。经行政复议后,88.7%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经行政复议后行政应诉败诉率4.1%,实现连续四年下降。

一是搭建平台,畅通行政争议化解渠道。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意见》,全面畅通复议申请渠道,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省建成112个行政复议场所,依托行政复议平台搭建“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95个,形成“现场+邮寄+电话+网络”全覆盖申请模式,实现行政复议需求“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处”,为群众提供省心省时省力的行政复议服务。

二是应调尽调,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程。将依法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坚持“应调尽调”。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端口前移开展案前调解,受理前主动了解申请人需求、识别维权动因,对具备条件的积极引导调解,2024年全省案前调解2638件;多措并举开展案中调解,审理中查明事实、厘清焦点,充分释法说理,搭建对话平台促成调解和解;强化案后复议监督,通过回访、跟踪等方式督促调解书、和解协议等履行到位,确保调解和解成果得到落实。

三是多元解纷,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贯通协同,与法院建立立案前分流引导机制;邀请工商联、检察院、纪委监委等单位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听证、调解等程序,汇聚一体解决行政争议工作合力。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外脑”作用,为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意见。

四是源头治理,着力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情况进行穿透式分析,分类指导推动案件集中的行政机关采取措施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预防和源头化解行政争议。针对复议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行政执法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个案纠治和类案整改,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的效果。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黎超权:

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来源:江西省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