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实质解纷制度体系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喻德红:一是规范适用提级管辖机制。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法律政策把握准、统筹协调力度大、指导示范效力广等优势,通过提级审理,解决法律适用分歧,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实质化解,提级审理行政案件30件,2个行政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5个提级管辖典型案例。
二是着力构建院院协作机制。积极统筹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院院"信息互通、相互协作,在全省法院构建"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有权威、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有地位、上下级法院联动协作有机制"的"多赢"局面。
三是持续优化出庭应诉机制。严格执行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搭建并优化依法治省和法治建设考评平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向"出庭又出声""出声更出彩"转变。
四是建立完善巡回审判机制。省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巡回审判 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意见》,指导全省法院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全省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820件次,实质化解争议73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