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征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毫不松懈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校园食品安全方面:
(1)承包学校食堂企业经营者资质不全、私自转包;
(2)供应商无资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采购“三无”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原料、农残或兽残超标的原材料;
(3)学校食堂“三防”设施不完善,清洗消毒设施运行不正常;
(4)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未严格执行食品留样、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2.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方面:
(1)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
(2)不按政府定价制定基本服务价格,超出政府指导价制定延伸服务价格;
(3)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4)公益性公墓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5)经营性公墓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等;
(6)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7)通过虚假宣传、混淆等方式欺骗、诱导丧属购买殡葬服务或用品;
(8)殡葬服务机构或殡葬用品供应商实施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9)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3.养老服务领域方面:
(1)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会销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高科技”产品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虚假功能声称,标签不真实合规;经营假冒伪劣及过期保健食品;
(3)养老机构未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4)养老机构食堂经营资质不全,供应商无资质,采购“三无”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原料、农残或兽残超标的原材料,“三防”设施不完善,清洗消毒设施运行不正常,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
(5)回收降血压、降血脂、护肝、强肾等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
4.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回收药品、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虚假开具、倒卖医保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5.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方面:
(1)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未依法做好水电气民用“三表”的首次检定和到期轮换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2)安装使用未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水电气民用三表;
(3)安装使用未经首次检定或者首次检定不合格、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4)不明码标价,不落实价格优惠政策,不执行政府定价、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收取不合理费用,转嫁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6.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3)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添加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4)制售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生产经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5)生产经营中伪造冒用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违法行为,以及通过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误导消费者;
(6)食品生产中使用过期原料,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7.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方面:
(1)执法办案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设置门槛、收受或索取企业财物等问题;
(2)执法办案中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对待管理对象或对其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执法人员参加被检查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3)执法办案中威胁诱导认罚,未按规定保障企业的陈述申辩权,未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以罚代管、小过重罚、“开口大、处罚小”,违反管辖规定异地执法或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4)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涉案企业财物,查封扣押没有通知企业到场见证,超期未解除扣押等问题;
(5)法治素养欠缺、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执法人员执法纪律遵守不严、执法为民理念树立不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犯法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8.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方面:
(1)旅游市场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包厢费、餐具消毒费;商家以次充好,以虚构、虚标、虚假等欺骗性销售行为诱导消费;商家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2)旅游市场未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3)旅游市场“虚构信息、虚假承诺,使用极限用语”等违法广告行为。
9.城镇燃气安全方面:
(1)违规充装无“二维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50KG气液双相,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报废等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瓶的;
(2)液化石油气存在气质不达标、非法掺混二甲醚;
(3)液化气充装单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以及“缺斤少两”等计量欺诈行为;
(4)销售“三无”、不合格燃气灶具、软管、减压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
10.“市霸”等突出黑恶方面:
(1)在各类市场经营场所利用不正当、不合法手段,甚至利用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为;
(2)利用不正当、不合法手段,甚至利用黑恶势力获取支配交易、垄断市场地位或引发行业乱象的行为。
二、征集方式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798-8293608
景德镇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798-8292611
来信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弘文路发展中心北苑33号楼(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
邮政编码:333000
三、征集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姓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主要情况。反映干部腐败问题线索的需要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以便受理单位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二)举报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监管领域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字样。
文章来源:瓷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