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州发布
清明节前后
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近期
崇仁发生两起典型森林火情
2人被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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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3月26日11时40分许,崇仁县河上镇护林员巡查发现草场村杨家组坟山区域发生一起森林火情,起火原因为巴山镇中分村村民杨某某在河上镇草场村杨家组山场为逝去的父母重新立碑焚烧草纸,事后没有等到余火完全熄灭就离开,从而引发山火。目前,当事人杨某某已被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罚款2200元。
案例二
3月27日18时30分左右,崇仁县六家桥乡梅坊源村发生一起森林火情,起火原因为梅坊源村村民王某某在田埂燃烧杂草。目前当事人王某某已被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罚款3000元。
一根火柴便可毁灭一片森林
防范火灾决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