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开展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和公共场所等违法行为整治的通告
当前,宜春市中心城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较为普遍,给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整治区域
宜春市中心城区
三、整治内容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请相关经营者根据本通告要求立即自行整改,对本通告发布之后仍违法违规经营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五、对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不服从管理,情节恶劣、妨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相关经营者按照本通告要求,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给广大市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春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宜春综合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