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景德镇消防
违规动火作业
引发火灾
乐平一人被行政拘留
案件回顾
2025年3月23日
乐平市某装修材料批发部发生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紧急处置
明火被扑灭
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火灾事故调查发现
电焊工王某某
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在批发部仓库进行电焊阁楼钢架作业
焊接产生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
引发火灾
乐平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乐平市公安部门对该案进行查办,王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消消提醒
特种作业人员
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
持证上岗,合规操作
安全动火
以下事项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