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萍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要求,市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 日上午10时统一组织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在我市城区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03 发放预先警报,10:06 至10:09 发放空袭警报,10:12至10:15 发放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试鸣共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预先警报:响 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响6秒,停6秒,反复循环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响3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秩序。
特此通告。
萍乡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