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 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再下浮60%

江西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 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再下浮60%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郑周贇报道: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江西省适当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在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60%。

《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当前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等情况,适当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

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江西省适当调整了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为尖峰时段,16:30~20:3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其他季节(2~6、10~11月)16:00~22: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

《通知》明确,要暂缓实施尖峰电价。尖峰时段用电暂执行高峰时段电价标准。后续视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并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适时予以恢复。

电网企业要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分时电价执行情况,执行分时电价产生的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其他事项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执行。

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计量装置暂不具备条件的,深谷电量按照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电能表用电曲线数据计算;当采集的用电数据缺失时,由电网企业制定用电曲线数据拟合办法,对缺失数据进行拟合后计算。

对比目前执行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查询后发现,《通知》是在冬季(1月、12月)和夏季(7-9月)的高峰及尖峰时段划分上做了一些调整。此外,比较明显的变化是:将春节、五一、国庆(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