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瑞昌市林业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以“起步就冲刺、开局就决战”的精神状态,统筹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不断绘就绿色发展新画卷,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赋能蓄势。
“林长制”迈向“林长治” 制度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

夏日傍晚,落日的余晖铺洒在瑞昌码头岸线,江面金光粼粼,与火红的晚霞辉映成“江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堤外,绿叶婆娑,水草丰茂,鹭鸟追风,阵阵蝉鸣、蛙声,与来往穿梭船舶共同谱写了一幅“江枫渔火”的温馨画卷。
瑞昌市坚持以林长制为引擎,不断推进完善林业生态保护机制,在推进瑞昌“长江最美岸线”林业生态修复工作中,坚持市、乡、村三级林长联动,先后栽植了竹叶柳、中山杉4.4万株,芦苇90万株。在下巢湖至狗头叽段,完成“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项目930.1亩,江滩复绿栽植面积100亩。
“瑞昌市是我们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以来,闽赣两省最好的县之一。”在2020年国家林草局森林督查反馈会上,国家林草局福州专员办评价道。
为了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瑞昌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以“林长制”推动“林长治”,先后制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瑞昌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构建了林长组织体系、源头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智慧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坚持和完善了总林长发令机制、林长巡林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督查督办机制、林长对接机制等“五项机制”。明确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为各级林长,完善了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实现了“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生态兴则文明兴。根据2019年江西省第七次森林资源调查,全市森林覆盖率63.5%,比九江市下达“十三五”期末61.84%的目标值,高1.66个百分点。全市林地面积144万亩,比九江市下达目标值增加5.92万亩。林长制实施以来,共完成新造林7.75万亩,森林保有量面积101.05万亩,比九江市下达目标值增加13.05万亩,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确定的目标值,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夯实了绿色基础。
“绿本子”变成“红票子” 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
“1亩雷竹10亩粮、5亩雷竹奔小康。我们筹措资金约500万元,栽植了1000亩雷竹,预计到2026年,亩产竹笋可达1800公斤,实现产值1200余万元,每年将带动就业300余人……”瑞昌市桂林街道永积村级林长王启清,在市林长办组织的村级林长产业发展交流会上,自信满满地介绍该村大力发展雷竹产业相关情况。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为了充分释放“林长制”改革红利,进一步盘活“沉睡”的绿色资产,瑞昌市在政策机制、资金保障、产业形式上多重发力,不断为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注入“活水”, 为林业发展、乡村振兴、林农增收,实现 “两山”转换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持续加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科技、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林长+资源管护”“林长+产业”“林长+森林旅游”产业基地61处,培育120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其中国家级林业重点企业1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7家。
2022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2个,总投资130余万元;完成森林药材种植350亩,油茶新造400亩。通过“财政信贷通”“林农快贷”小额信贷等,发放林业贷款600余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500余万元,有效解决林业发展“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难题。鼓励林地流转适度经营,搭建16个乡级、38个村级林权流转服务平台,累计流转林地15.37万亩,发放奖补资金54.62万元。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建设省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3家;争取资金185万元,高标准打造省级乡村森林公园3个、森林乡村13个。据统计,全市1万余户林农和200多个村组集体实现了流转林地有租金、参加务工有薪酬,“绿色银行”收益不断增加,真正实现林地“活”起来,林农“富”起来。
“软实力”成为“硬支撑” 高效服务转化为企业活力

“实在是太感谢了,你们辛苦了!”国家林业龙头企业——中林瑞昌市华中国际木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专程来到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热情地与工作人员握手,并赠送锦旗,感谢他们用高效、优质的服务,为企业克服疫情压力、恢复生产秩序提供了坚强的支撑。
中林华中国际林业有限公司是国有混合制企业,入园153家企业(原木加工企业25家、木制品制造企业30家、家具生产企业70家、定制家居生产企业11家、配套企业17家),每天进出货物许可审批多达60件,公路运输最多一天可达2700余方。为实现货物进入“零延时”,市林业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四减一优化”专项行动,在“预约”“延时”服务的基础上,升级为“双休、节假日正常上班在岗服务”,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专窗专人一对一服务,实行随申请即办理,为企业生产提供了全天候式服务。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瑞昌市林业部门坚持向改革问效、为服务增效,把权力摆在“蓝天白云”下,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行政执法改革“阳光工程”。 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开展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全流程体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积极开展“瘦身”行动、“企业安静日”活动,涉企执法能合并开展的一律合并。
今年以来,瑞昌共梳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单107项,划转行政权力清单(主项)5项;领取省级权力事项清单(主项)78项,九江市级惠企事项4项。优化调整31项审批流程环节,减少申请材料5项,压缩法定办结时限达60%,启动空缺后补办理4项,告知承诺办理、实地核查代办3项,做到能减尽减、能优化能则优化,全力保障林企、林农正常生产,打通营商环境“中梗阻”。(供稿:瑞昌市委宣传部 雷勉鸿 桂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