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实全过程、各领域、全方位的有效监督
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吴永河:
一是坚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监督。主动争取党委政法委领导支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下执法司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赣州、抚州、宜春等地检察机关在地方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监督,发现执行违法案件线索200余条,提出检察建议50余件,推动解决问题100余个。二是加强对执行活动全领域的监督。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发展”专项行动部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都昌县检察院依托“检法银”机制推动恢复执行金融案件15件,帮助金融机构兑现胜诉权益2200余万元。做实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畅通民生小标的案件申诉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536件。
三是推动对执行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构建立案、查控、评估、处置、分配、结案等全链条审查体系,强化对民事执行案件的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