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了32条具体任务
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处处长秦军:今年4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措施》,赋予了我省深化集体林改10项先行先试的权利。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落实了32条具体任务,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为深化集体林改实现新突破贡献“江西经验”。
在森林经营方面。一是围绕如何合理调减公益林中集体林比例,我局印发了《江西省优化调整公益林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公益林调出和补进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依法依规科学调减公益林中集体林比例,促进森林分类经营和合理利用。二是围绕如何合理经营利用公益林,我局印发了《江西省公益林合理经营利用工作指引(试行)》。三是围绕如何优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我局大力推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一次性下达经营主体五年林木采伐限额的重要依据。同时制定了《江西省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模版》。
在鼓励创新方面。一是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建立了深化集体林改试点容错纠错机制,明确了在改革先行先试中,出于探索、创新等目的,非主观故意出现的过失具体情形,不纳入“林草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问题范围。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三是注重风险防范。
在布局试点方面。将抚州市作为我省核心试点区域。
目前,全省已累计调出省级公益林51.22万亩,8月又对19个县7441.89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进行了优化;54个县合理经营利用公益林林下空间达487.8万亩;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89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