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闯红灯
是交通违法中危害性较高的行为
无视交通信号灯如同踩着“雷区”行走
将自己置于一个危险的环境中
莫图“一时之快”后悔一生
案 例 一
2026年10月2日7时18分许,林某国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青原区白云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行经路口时闯红灯通行,与沿东井冈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该交叉路口的小汽车发生碰撞。碰撞导致林某国连人带车被撞飞出去,摔倒在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 例 二
2026年10月23日9时23分许,习某华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沿青原区公略路由东向西行驶,行经和气路与公略路交叉路口时无视红灯径直闯行,与李某驾驶的沿和气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该路口的小汽车相撞,习某华被撞后摔倒在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 例 三
2026年9月8日10时许,肖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遂川县泉江镇龙川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井冈山大道红绿灯交叉路口闯红灯时,与沿井冈山大道由西往东行驶的小车发生相撞,肖某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造成肖某头部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 例 四
2026年10月10日9时许,陈某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沿遂川县泉江镇工农兵大道自东向西行驶,在工农兵大道与新联路路口闯红灯,与沿新联路自北向南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陈某摔倒受伤,导致陈某多根肋骨骨折,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 例 五
2026年10月17日凌晨1时许,郭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2人),沿遂川县泉江镇文献路自北向南行驶,在文献路与东路大道路口闯红灯,与沿慈云路自南向北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相撞,二轮电动自行车上三人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造成郭某头部受伤、后座一人手臂骨折,另一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如果这些当事人
能多等几秒
很多悲剧本可以避免
所以在此还是要和大家重申一下
闯红灯的危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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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的危害
01
破坏通行规则
在交通通行规则中,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车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有序。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02
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闯红灯行为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它的危害和影响极大。对于机动车闯红灯还会面临被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
03
损害公共交通秩序
交通法治意识淡薄 ,视法律为儿戏,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吉安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出门在外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谨慎驾驶
只有平安才是离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吉安交警、遂川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