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天天鹰潭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管理,原贵溪市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贵溪市浩宇液化气有限公司、贵溪市兄弟液化气有限公司、贵溪鸿兴液化气有限公司、贵溪天源液化气有限公司、贵溪市立华液化气有限公司目前尚未达到设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条件,现对以上站点予以关停。关停期间,以上站点禁止从事经营配送行为,如发现以上站点存在从事经营配送行为,请积极向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0701-3315170。
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2日
来源:贵溪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