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发培养员工安全意识,筑牢群防群治安全防线,近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公布3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 案例一 ·
2026年10月,安源区某科技有限公司2名员工在蒸汽发电站设备发现水处理2号机械过滤器反洗出水阀气管爆裂,漏气大,如不及时处理,极有可能会造成设备生产事故。发现该情况后,该公司两名员工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避免了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依据本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分别给予2名员工各奖励现金200元。
· 案例二 ·
2026年9月,安源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现3号TRT进水管腐蚀渗水,存在较大设备安全事故风险。该员工第一时间向公司负责人上报隐患,并成功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公司依据本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0元。
· 案例三 ·
2026年8月,安源区某焊材集团有限公司维修员在车间维修作业时,发现同车间有人在违章进行动火作业。公司依据本单位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来源:安源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