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6〕2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机制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6号)同时废止。
2026年10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江西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总体要求
1.2 适用范围
1.3 编制依据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省级
2.2 市县级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发布
3.3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一级应急响应
4.2 二级应急响应
4.3 三级应急响应
4.4 四级应急响应
4.5 信息报送和发布
4.6 应急响应调整及终止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和社会动员
5.2 交通与通信保障
5.3 物资装备保障
5.4 资金保障
5.5 宣传培训
6 善后工作
6.1 灾害救助
6.2 灾后重建
6.3 调查评估
6.4 救灾补偿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2 预案管理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有序、高效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突出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电、保民生、保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地协同。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区域协同联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全过程管理。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省级层面开展的防范应对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寒潮和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积冰现象,对多个种类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水、停气、通信中断等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复合型自然灾害。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省级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防减救灾委)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减救灾办)设在省应急管理厅,承担省防减救灾委日常工作。
衔接《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设立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总指挥、指挥长、副指挥长、秘书长、成员组成。
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民生保障组、维稳保畅组、抢险救援组、灾评救助组等应急工作组,共同应对应急响应期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视情设立省现场指挥机构。
2.2 市县级
设区市、县(市、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指挥本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要素的监测与预报,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中短期监测预报,及时向省防减救灾办和有关单位提供监测预报信息。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能源、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本领域可能受影响的对象和范围进行分析预测,开展相关监测预警及提示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防减救灾办。
3.2 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和解除寒潮、暴雪、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发布防御提示;充分利用预警信息平台或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铁路和机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视情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防减救灾办。
3.3 预警行动
1.省防减救灾办根据气象等部门预报预警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情况进行会商研判,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基本情况、发展趋势,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应急值守、会商研判、隐患排查、人员物资装备准备等防灾减灾工作。
2.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通信、能源、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人员、装备、物资、工程等管理工作,落实灾害防御措施。
3.各地人民政府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及有关要求,强化会商研判和隐患排查,突出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电、保民生,提前预置抢修人员力量和物资装备,因地制宜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4 应急响应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灾害损失等情况,省级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设区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设置本级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影响地区应按照预案开展应对处置,同时报告上级。
4.1 一级应急响应
4.1.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省气象局持续发布暴雪或冰冻红色预警,低温雨雪冰冻已出现5天,并已造成严重影响,预计未来仍将持续2天及以上,并将继续影响我省。
2.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受阻,两个以上设区市的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车辆长时间滞留在公路;铁路干线或高铁中断48小时以上,主要火车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民航中断,机场长时间关闭,航班全部取消;致使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极为严重社会影响。
3.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全省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发生全省通信大面积中断。
5.全省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万人以上,或一个设区市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20万人以上,或一个县(市、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
6.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1.2 响应行动
1.发布响应。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将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及防范应对工作情况迅速上报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并通报成员单位及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督促相关设区市、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会商部署。由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动员部署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通知相关设区市、县(市、区)视频参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应对工作。省气象局在加密监测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增加研判频次,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评估分析,根据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滚动提供监测预报信息和专题气象服务材料。
响应期内,原则上每天由副指挥长(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会商例会。根据灾情发展形势,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视情主持综合会商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视情调整会商频次。
3.组织指挥。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民生保障组、维稳保畅组、抢险救援组、灾评救助组集中办公,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变化,滚动会商调度。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派出由厅级干部带队,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专家组,协助指导救援救灾工作。
4.资源调度。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调派全省抢险救援力量,全力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救灾。紧急调拨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向灾区调运粮、油等救灾生活类物资。必要时,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请求增援、支持,及时申请、分配抢险救援救灾资金。
5.交通抢通保畅。省公安厅统筹调派全省公安力量,强化交通管控和疏导。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指导加强重点干线抢通保畅,全力保障抢险救援救灾人员和物资、装备的运输。根据受灾情况,统筹调运专业应急抢通装备。指导各地加强跨设区市协同联动,强化与相关互联网企业沟通协作,通过各种渠道,第一时间发布管制措施、绕行路线、安全提示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
6.电力抢修恢复。省能源局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派出电力抢修应急力量、调运应急物资装备。
7.通信抢修恢复。省通信管理局调度全省通信资源力量,组织信息通信行业全力开展公众通信网络抢修恢复。
8.风险管控。省公安厅全力支持受灾地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任务分工全力保障供水、供气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省商务厅加强调度指导,全力保障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省市场监管局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指导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指导各地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9.人员救助。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各地及有关部门做好滞留旅客的应急处置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专家和应急救灾药品,开展医疗救治和心理援助,组织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省红十字会动员红十字志愿者等,配合做好滞留旅客救护服务和人道关怀救助。
10.舆论宣传。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信息收集与发布,有序组织媒体开展工作宣传,收集整理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播报发布公告信息,做好正面宣传报道,适时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收集舆情信息,正向引导舆论,动员群众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11.信息报送。相关设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重大突发险情灾情和抢险救援重大进展应第一时间上报。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全省工作动态。
12.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4.2 二级应急响应
4.2.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局发布暴雪或冰冻红色预警,经会商研判,两个以上设区市大部分地区可能发生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2.两个以上设区市启动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应急响应。
3.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受阻,一个设区市的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车辆长时间滞留在公路;铁路干线或高铁中断24小时以上,主要火车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民航部分中断,主要机场关闭,大量航班取消或延误;致使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全省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5.两个以上设区市发生通信大面积中断。
6.全省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或一个设区市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或一个县(市、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7.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2.2 响应行动
1.发布响应。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将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及防范应对工作情况迅速上报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并通报成员单位及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督促相关设区市、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会商部署。由总指挥或委托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动员部署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通知相关设区市、县(市、区)视频参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应对工作。省气象局在加密监测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增加研判频次,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评估分析,根据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及时提供监测预报信息和专题气象服务材料,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响应期内,原则上每天由副指挥长(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会商例会。根据灾情发展形势,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视情主持综合会商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视情调整会商频次。
3.组织指挥。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民生保障组、维稳保畅组、抢险救援组集中办公,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派出由厅级干部带队,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专家组,协助指导救援救灾工作。
4.资源调度。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调派全省抢险救援力量,全力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救灾。紧急调拨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向灾区调运粮、油等救灾生活类物资。必要时,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请求增援、支持,及时申请、分配抢险救援救灾资金。
5.交通抢通保畅。省公安厅指导强化跨区域合作,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联防联控,科学研判灾害影响,及时积极采取远端分流、近端管控等措施,协同保障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省交通运输厅指导支持重点干线除冰除雪、应急抢修工作,协调优先运输抢险救援救灾人员和物资、装备等。指导各地通过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发布管制措施、绕行路线、安全提示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
6.电力抢修恢复。省能源局组织相关电力企业加强电力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指导相关电力企业加大主网供电保障力度,强化应急供电和抢修复供措施。
7.通信抢修恢复。省通信管理局调度全省通信资源力量,组织信息通信行业开展公众通信网络抢修恢复。
8.风险管控。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任务分工全力保障供水、供气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省商务厅负责指导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调度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秩序监督管理,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9.舆论宣传。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信息收集与发布,有序组织媒体开展工作宣传,收集整理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做好正面宣传报道,适时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收集舆情信息,正向引导舆论,动员群众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10.信息报送。相关设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重大突发险情灾情和抢险救援重大进展应第一时间上报。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全省工作动态。
11.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4.3 三级应急响应
4.3.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局发布暴雪或冰冻橙色预警,经会商研判,两个以上设区市可能发生较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2.两个以上设区市启动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3.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受阻,两个设区市的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车辆长时间滞留在公路;铁路干线或高铁中断12小时以上,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民航机场大量航班延误或取消;致使大量旅客滞留,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全省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5.两个设区市发生部分通信大面积中断,或一个设区市发生通信大面积中断。
6.全省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或一个设区市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一个县(市、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7.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3.2 响应行动
1.发布响应。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将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及防范应对工作情况迅速上报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并通报成员单位及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督促相关设区市、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会商部署。由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形势会商及工作部署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视情通知相关设区市、县(市、区)视频参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应对工作。省气象局加密监测预报预警,增加研判频次,根据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需要,提供监测预报信息和专题气象服务材料,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响应期内,原则上每天由省应急管理厅分管或带班领导组织召开一次会商例会。根据灾情发展形势,由副指挥长或秘书长视情主持综合会商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视情调整会商频次。
3.指导协调。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民生保障组、维稳保畅组、抢险救援组集中办公,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派出由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
4.资源调度。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调派抢险救援力量,支持受灾地区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及时调拨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5.交通抢通保畅。省公安厅指导开展动态监测研判、及时通报路况信息、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强化交通疏导。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受灾地区交通状况的监测预警,协调指导公路等除冰除雪、应急抢修等工作,协调抢险救援救灾人员和物资、装备的运输等。
6.电力抢修恢复。省能源局组织相关电力企业加强电力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指导相关电力企业做好电力设备巡查、线路融冰除冰、受损电力应急抢修和用户供电保障等工作。
7.通信抢修恢复。省通信管理局调度通信资源力量,组织信息通信行业开展公众通信网络抢修恢复。
8.风险管控。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高风险对象摸排,保障供水、供气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9.信息报送。相关设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重大突发险情灾情和抢险救援重大进展应第一时间上报。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全省工作动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0.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有关工作。
4.4 四级应急响应
4.4.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预测或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局发布暴雪或冰冻黄色预警,经会商研判,两个以上设区市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2.两个以上设区市启动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应急响应,或多个设区市启动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3.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受阻,一个设区市的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车辆滞留在公路;铁路干线或高铁中断6小时以上,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致使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全省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5.一个设区市发生部分通信大面积中断或一个县发生通信大面积中断。
6.全省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或一个设区市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一个县(市、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7.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4.2 响应行动
1.发布响应。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及防范应对工作情况迅速上报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并通报成员单位及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督促相关设区市、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会商部署。由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形势会商及工作部署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视情通知相关设区市、县(市、区)视频参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应对工作。省气象局组织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响应期内,原则上每天由省应急管理厅分管或带班领导组织召开一次会商例会。根据灾情发展形势,由副指挥长或秘书长视情主持综合会商会。
3.指导协调。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集中办公,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
4.资源调度。根据需要,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调派抢险救援力量,支持受灾地区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调拨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5.风险管控。教育、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通信、能源、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组织开展值班值守、监测巡查、隐患排查整改、应急保障等工作。
6.信息报送。相关设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重大突发险情灾情和抢险救援重大进展应第一时间上报。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全省工作动态。
7.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有关工作。
4.5 信息报送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气象、通信、能源、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特点以及防范应对工作等情况,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完善成员单位及省市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接到重大突发险情灾情和抢险救援重大进展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跟踪掌握事态和处置进展情况并及时续报。
灾情信息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有关规定报送,首报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终报要全,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稳定前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及时开展灾情核查和上报工作。遇有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认定困难的,按照“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并做好后续核报工作。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防范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由气象部门发布,灾情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
4.6 应急响应调整及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形势发生变化,经研判,按照启动应急响应的相应程序和权限及时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和社会动员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能源等部门及相关企业专业抢险队伍是基础设施应急抢修的专业力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抢险救援主力军,综合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是协同力量,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突击力量,社会应急力量是有益补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力量协同联动机制,及时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紧急时开展社会动员,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工作,注重发挥群众中相关专业技能人才作用。
5.2 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转移以及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装备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信息通信行业强化受灾地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5.3 物资装备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指导本行业系统合理储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强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发展改革、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成品油、燃气等企业,保障煤、电、油、气等物资的市场供应,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5.4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5.5 宣传培训
成员单位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普宣教和业务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常识,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 善后工作
6.1 灾害救助
受灾群众灾害救助工作由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6.2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后,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
6.3 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组织开展,查明灾害起因、经过、性质、影响、损失和责任,总结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6.4 救灾补偿
救灾过程中,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征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单位和个人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本预案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防减救灾办、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编制,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省防减救灾办、省应急管理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演练和评估,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适时组织修订。
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本预案由省防减救灾办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