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钉子户”!鹰潭程某某、邓某某三次酒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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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钉子户”!鹰潭程某某、邓某某三次酒驾被查

大家都知道

吃一堑长一智

在哪跌倒就在哪站起来

可偏有人屡教不改

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底线

三次酒驾被查

错上加错

“醉”上加罪!

以案为鉴,敲响警钟

这两起案例,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案例一:三次酒驾屡犯,再落法网!

图片

驾驶人:邓某某

呼气酒精检测结果:23mg/100mL

违法“履历”:

2016年11月4日,第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19年9月8日,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11月2日,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情回顾

2026年11月2日,邓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环城路路段,被鹰潭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 2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经查,邓某某曾先后两次因酒驾被查处,此次属于第三次酒驾,交警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二:前科叠加仍铤险,醉驾再落法网!

图片

驾驶人:程某某

呼气酒精检测结果:115mg/100mL

违法“履历”

2017年4月11日第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1月28日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10月29日第三次醉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情回顾

2026年10月29日,程某某在驾驶证已吊销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双凤街路段,被鹰潭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后经血检鉴定,血液酒精含量 114.6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查,程某某此前已有两次酒驾违法记录,本次系第三次酒驾,且为醉驾,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被查处过

本应知错就改

却知法犯法

一而再、再而三

实在是不应该!

酒驾

不仅是一项违法行为

更威胁着身边人的安全

一旦酒驾发生事故,伤害的不仅是自己

更是身后的家庭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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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交警再次提醒

广大驾驶人

一时侥幸,终酿大错

酒后莫驾车辆

生命不是儿戏

请别用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你的侥幸买单!

来源:鹰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