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撤销贵溪市早教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通知
全市有关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
经立案调查,贵溪市早教中心等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本机关决定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予以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贵溪市早教中心
贵溪市蓝曦幼儿园
贵溪市滨江镇柏里幼儿园
贵溪市河潭镇红苹果幼儿园
贵溪市博爱学校
贵溪市耳口实验幼儿园
贵溪市泗沥镇神奇宝贝幼儿园
贵溪市启蒙幼儿园
贵溪市雄石幼儿园
贵溪中西医结合医院
贵溪第三医院
贵溪仁厚健康体检中心
贵溪市民政局
2026年11月4日
来源:贵溪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