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帮人刷流水,抚州曾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出借银行卡帮人刷流水,抚州曾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你急需用钱时

恰好有人告诉你

“只要把卡借出去刷几天流水,

征信就能提上去,

贷款很快就能批下来。”

这样的话你能信吗?

南丰县曾某因轻信了这句话

出借银行卡并跨县协助刷流水

不仅贷款一分没拿到

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近日,南丰县居民曾某因急于办理贷款业务,通过网络结识一名自称“贷款中介”的男子。该男子声称,正规银行审批贷款时高度重视个人银行流水,只要将银行卡借出用于“养流水”,即可在短期内做大流水、提升信用评分,从而顺利通过贷款审批。

曾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跨县区前往指定酒店,将本人银行卡、身份证及已登录手机银行的手机交由对方操作。仅一天时间,该银行卡内流水金额迅速放大,累计高达46万余元。目前,曾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南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解读:出借银行卡“刷流水”为何会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曾某出借银行卡后跨县配合刷流水、短期内出现大量异常资金进出等情节,往往足以认定其“应当知道”自己在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行为人进一步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取现,还可能被认定为更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定刑最高可达七年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1.银行卡、U盾、手机验证码是个人重要金融凭证,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出租、出借、出售。

2.遇到“刷流水办贷款”“养卡提额”等说辞,立即提高警惕,必要时直接报警。

3.一旦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出现不明大额进出,应第一时间挂失、报警,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

4. 需要贷款,请通过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渠道办理,不要轻信非正规中介。

来源丨南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