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压实燃气行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燃气储存、配送环节安全隐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燃气行业专项整 治及规范化整合工作部署,经核查研究,现对三家液化气配送站经营资格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对象
本次依法注销经营及配送资格的站点分别为:余江区春涛液化气配送站、余江区锦江液化气配送站、余江区锦北液化气配送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三家配送站所有燃气经营、瓶装气配送相关资质全部作废。
二、有关要求
1.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自公告生效之日起,上述三家站点不得再从事液化石油气储存、销售、入户配送等任何燃气经营相关业务,严禁私自违规经营、私下流转气瓶、无证配送等违法行为。
2.完成隐患清零整改。相关企业须立即开展场站清零整治, 全面清理库存气瓶、废旧设备,拆除违规储存设施,彻底关停经营点位,妥善处置存量用户,做好后续供气衔接工作,保障辖区群众正常、安全用气。
3.规范资料证照上缴。涉事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原有经营证照、备案资料、站点标牌等统一清理上缴主管部门,完成全部注销收尾手续。
三、后续监管说明
注销完成后,我局将持续加大辖区燃气行业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配送、私存私倒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拒不关停、擅自恢复经营、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主体,将依法从严查处,坚决守住燃气安全生产底线。
特此公告。
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30日
来源:幸福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