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枪支!余江这三人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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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枪支!余江这三人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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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厉整治涉枪违法隐患,全力消除社会治安风险,切实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余江公安通过线索核查,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携带枪支案。

10月中旬,治安大队接到刘家站派出所移交违法线索,辖区内有群众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气枪。接到线索后,治安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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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围绕线索指向进行细致梳理,另一方面深入刘家站辖区走访摸排,逐步厘清枪支来源、流转经过。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民警依法将三名涉案人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三名违法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在未取得合法持枪手续的情况下心存侥幸,擅自购买、携带枪支,余江公安依法对三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对涉案枪支依法予以收缴。

枪支无小事,涉枪零容忍!!!

我国对枪支弹药实行最严格的管控制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持有、携带、私藏枪支、弹药。

1.非法携带枪支,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2.非法持有、买卖制式枪支、气枪、仿真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刑罚;

3.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将依法从严打击。

来源:幸福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