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载以法砺盾 静无声枕戈待鸣——赣鄱人防人的履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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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载以法砺盾 静无声枕戈待鸣——赣鄱人防人的履职感悟

三十载法治铸盾 无声处枕戈待鸣

—— 一名赣鄱人防工作者的学法履职感悟

文/刘恒明

警报试鸣时,我常留意声音响起前后的几分钟:设备是否按预期启动,环节是否衔接顺畅,记录是否完整。待警报声远去,问题逐项记下。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正是这些琐细,让我读懂了“准备”二字。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公布30周年。重读这部法律,我也在回望自己八年的人防工作。起草材料、协调事项,参与试鸣、演练、普法宣传,日常多是琐细事务。刚参加工作时,我曾觉得学法主要是执法、审批岗位的事,把条文引用准确、法定流程走完整就行。后来慢慢发现,每一份方案、每一次协调、每一场宣传,背后都有法律划定的边界和要求。

比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在宜春,每年9月18日全市试鸣,正是从一纸依法发布的通告开始。公告是否及时、信息是否准确、衔接是否有序,逐项核对;试鸣前,警报设施巡检先行铺开,逐点位确认状态,确保全域覆盖。一个日期、一项职责、一处表述,看似小事,却关系程序是否规范。文秘协调工作看似与文字打交道,实则守护制度的严肃性。

法律还要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服务。警报器因此有了不一样的意义:不只是试鸣那天发声的设备,更是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的一部分。一遍遍核对运行情况、确认信号畅通,只为在需要时,警报叫得响、传得开。

参加训练演练时,我一度只盯着流程环节是否完整、时间是否衔接。对法律理解越深,我越关注方案是否于法有据、职责是否清晰、参演人员是否清楚自己的任务。演练不是走完流程就算完成,把问题记下、把短板补齐,往往比一句“圆满完成”更有价值。

在开展普法工作时,群众的问题总是很直接:“为什么每年都要试鸣警报?”“听到警报声应该怎么办?”这提醒我,普法不能止于讲完法条,更要把与群众有关的内容讲明白。在宜春,宣传台摆进公园广场,宣讲搬进社区,让群众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把专业问题讲得让群众点头,比在材料里多写一句“宣传深入人心”更踏实。

在江西做人防工作,还有一份特殊的情感。中央苏区是我国人民防空的发源地。回望当年,条件虽然简陋,守护群众的目的却很明白。今天,法律更完备、设施更先进,但要守住的东西没有变——把群众安危放在心上,把应尽的责任落在手上。

警报未响时,法治已在场。三十年,对一部法律而言,是不断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八年,对我而言,是慢慢学会用法律审视日常工作的过程。我没有直接从事人防工程建设,但法律具体存在于我的岗位上:在一则依法发布的公告里,在一份反复核对的方案里,在一次警报设施检查里,也在对群众疑问的一次耐心解答里。

三十载法治铸盾,无声处枕戈待鸣。把每一份材料核得再严一点,把每一次演练的问题找得再实一点,把群众的疑问答得再明白一点,就是一名赣鄱人防工作者对这部法律最真切的致敬,也是我愿意继续做好的日常工作。

来源:江西国防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