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玉山县道路交通环境,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与低速载客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玉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新增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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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置地点 |
查处的道路交通 违法行为 |
1 |
玉山县人民大道与端明大道交叉路口 |
1.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含燃油、电动,下同)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2.乘坐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等的; 4.载货三、四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5.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6.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7.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8.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 9.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0.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使用手机的。 |
2 |
玉山县人民大道与三清山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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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山县金山大道与怀玉山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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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山县金山大道与三清山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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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山县博士大道与玉华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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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玉山县博士大道与汪应辰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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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玉山县玉清大道与三清山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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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玉山县怀玉山大道与玉清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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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从2026年10月29日起向社会公示,定于2026年11月12日0时正式投入使用。希望广大驾驶人及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守法出行,共同守护辖区道路平安畅通,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氛围。
特此公告。
玉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29日
来源:大美上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