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电商平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直播营销从业者:
2026年“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季已全面启动。为规范我市网络交易市场秩序,防范化解网络消费风险,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合规经营事项作出如下提示:
一、严守主体资质,确保“亮证亮照”
各平台须加强履行资质核验义务、平台规则公示义务,全市电商经营者须严格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义务。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信息,特别是网络餐饮、销售食品、药品的店铺,须确保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许可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一致。
二、规范价格促销,拒绝“先涨后降”
严禁通过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将要提价等方式诱导交易;严禁在促销前临时大幅提价再打折。开展限时秒杀、满减活动的,须显著标明活动期限及限制条件,不得设置隐性门槛或误导性展示优惠范围。涉及预售定金活动的,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定金退还规则及尾款支付时限,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三、严控直播话术,防范虚假宣传
直播间运营者及主播在推介商品时,不得对商品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比价、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带货吉安本地农特产品的直播间,应如实介绍产品规格与品质,维护本地电商品牌信誉。
四、禁止刷单炒信,维护公平竞争
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构评价或删除不利评价行为。平台经营者应采取技术手段有效识别并拦截异常交易数据,不得默许或组织“好评返现”活动扰乱评价体系。同时,严禁平台利用服务协议或技术手段对商家进行“二选一”等不合理限制。
五、严把商品质量,禁售违禁物品
各经营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售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仿冒知名品牌箱包服饰);严禁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三无”产品;严禁在食品、保健品宣传中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平台应加大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儿童用品等重点品类的抽查比例,发现违规商品须立即下架并保存记录备查。
六、畅通售后渠道,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
各平台及经营者须严格执行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得对消费者合理退货请求设置人为障碍,不得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法定情形除外)。促销期间须保持客服渠道畅通,妥善处理因物流延迟、商品破损、货不对板引发的消费纠纷。
为让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能够畅享更好的消费体验,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按需消费,防范商家促销套路,选择正规平台商家,加强自身维权意识,谨防各类消费陷阱。
01 |
科学理性消费,不为冲动买单
消费者在面对明星、达人主播带货时,不要因所谓“明星同款”而盲目跟风购买,也不要被“低价爆款”“拍一赠多”等商家宣传迷惑而冲动消费,应选择自身切实需要的商品,践行量入为出,理性消费的消费理念。坚定做到根据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制定购物计划,购物前先清理家中“库存”,避免囤货和重复购买,充分了解分期利率和还款责任,谨慎使用消费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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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渠道,远离私域引流
以“粉丝福利”“群内专属价”为名,引导消费者添加社交账号、跳转小程序或私下转账,是部分不良商家规避平台监管的常用手段。此类交易缺乏第三方资金托管,一旦发生纠纷,售后无门、资金难以追回的风险显著上升。无论优惠话术多么诱人,消费者都应坚持在正规电商平台内完成下单和支付,不向私人账号转账,不点击来源不明的购买链接。此外,消费者还应理性看待第三方测评,一些测评账号缺乏科学方法和实验凭证,表为“测评”,实为带有广告性质的“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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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做足功课,谨防价格陷阱
以往投诉反映,有的经营者会在促销前先行提高商品标价,再以“打折”“直降”“预售”等名义制造降价假象;有的经营者设计复杂的优惠叠加使用规则,增加消费者在核算成本上的出错概率。因此,消费者对心仪商品应提前关注价格走势,核实价格波动情况,对短期内大幅提价后又打折的商品和规则过于复杂的促销活动,要保持警惕。购买商品前,要货比三家,先了解商品的大概市场价格及预售模式中的“定金”规则,再对商家促销活动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
来源:吉安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