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抚观天下
为持续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近日,乐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特巡警、派出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同步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动态安全隐患。行动当天,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19起,其中酒驾6起,未佩戴安全头盔255起,无证驾驶4起,其它各类违法54起。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10月26日0时许,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联合特巡警在西环路设卡检查时,查获戴某驾驶的粤S67***小型轿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二:
12时50分许,乐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招携中队联合乐安县公安局金竹派出所在山金线1公里100米处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邓某驾驶的赣F63***小型普通客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邓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三:
20时20分许,乐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山砀中队联合乐安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龚坊派出所在G238国道130公里200米处开展酒驾整治时,查获郭某驾驶赣A13XXX小型轿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郭某于2023年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同一路段民警还查获卢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已移交新城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
23时25分许,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联合特巡警、乐安县公安局鳌溪派出所在开展酒驾整治时,查获邓某驾驶的赣FM****小型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邓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作出处理。

来源:乐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