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经开产控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万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安义县监委对南昌经开产控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万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无偿接受服务、使用劳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资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万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万亨开除党籍处分;由相关部门依法解除与万亨的劳动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