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央视新闻、南方日报
据央视新闻:记者从多家航司了解到,自11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8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140元。
较此前分别上涨了30元和5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4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70元。

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历经多次调整,年初仅以10元/20元的年内低位开局,受国际油价传导、航油成本上行影响,4月5日上调至60元/120元,5月16日进一步冲高至90元/170元,创下年内峰值;随后市场行情转向,6月、7月、8月接连下调,三连降后回落至40元/70元的阶段性低点;直至10月10日上调结束连续下行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