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0日
赣县区2026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
公开摇号配租
其中
2居室60户,1居室75户
共135户中签
现将参与本次摇号的135户家庭的中签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1月6日前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
0797-4496628
0797-4442999
地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16楼1604室。(赣州市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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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公租房?
请查看以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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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赣县区城区居委会辖区范围城镇户籍1周年以上。属未婚的必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共同申请人(即现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须在赣县区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扶养关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赣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080元(含)以下],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若无赣县区城区居委会辖区范围的城镇户籍,则要在城区范围内园区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周年以上,且正在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周年以上,并长期居住在赣县城区内。
4.拥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若拥有小型汽车,则购置价不能超过10万元(二手车购置价以新车购置价为准)。若拥有小型货车(皮卡)用于运营谋生,且该车为家庭唯一汽车,则视为营运小型汽车,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5.符合上述条件家庭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按照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予以保障。廉租住房条件:①正在享受城区范围的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家庭;“两红”革命烈士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及遗属(孤儿必须年满18周岁);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无车辆、无营业执照、未领取退休金或社保。
二、申报方式
常态化申请,可通过“赣县住保”微信小程序或赣服通“公租房申请一件事”进行线上申请。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需提供佐证材料);
2.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
4.在赣县区城区租住或借住住房的证明;
5.低保证或正在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城镇居民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供);
6.赣县区户籍的“两红”人员及“两红”人员遗属证明材料(赣县区户籍“两红”人员申请需提供);
7.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家庭,应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
四、咨询电话
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0797-4496628
来源:赣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