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全省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江西省统计局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全省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继续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和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规模均保持较快增长,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稳步提高,为助推全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5年,全省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717.8亿元,比上年增长7.7%;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1.99%,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0.2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省基础研究经费46.8亿元,比上年增长9.9%;应用研究经费55.2亿元,增长23.4%;试验发展经费615.9亿元,增长6.4%。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6.5%、7.7%和85.8%。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578.9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558.2亿元,比上年增长7.5%,增速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为1.22%,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43.0亿元,增长3.9%;高等学校经费71.3亿元,增长18.7%。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80.6%、6.0%和9.9%。
分产业部门看,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16.2亿元,比上年增长16.5%;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经费348.3亿元,增长18.1%。其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10亿的行业有12个大类,这12个行业大类经费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87.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规模前3位的地市分别为南昌市、赣州市和宜春市,占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分别为23.7%、13.9%和11.3%。投入强度提升较快的是景德镇市、宜春市和南昌市,分别提升0.26、0.07和0.07个百分点(分地区情况详见附表1)。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为287.32亿元,比上年增加17.66亿元,增长6.55%,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87%。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为20.8亿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25%。
附 表
附表1 2025各设区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附表2 2025年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附 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与营业收入的比值。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相关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