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大代表金鹏光建议:持续完善陶瓷文化法治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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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大代表金鹏光建议:持续完善陶瓷文化法治保护体系

来源:景德镇日报

□ 全媒体记者 刘依凡 文/图

“‘十五五’时期,是我市纵深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做好申遗成功‘后半篇文章’、全面实施‘双提四强’战略行动的关键窗口期。”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西鹏景律师事务所主任金鹏光介绍。目前,我市已先后出台《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四部地方性法规,搭建起陶瓷文化保护传承的法治四梁八柱。但从基层调研和涉外维权实践看,四部条例仍存在制度衔接不够紧密、配套实施机制不足等问题,在涉外品牌保护、遗产活化利用边界、执法协同等实操层面还有短板。

结合履职要求,金鹏光建议持续完善陶瓷文化法治保护体系:扎实开展立法后评估,把四部陶瓷专项条例纳入“十五五”立法规划评估项目,对照上位法新要求分批微调修订,推动立法从单项立法向体系贯通转变;加快配套细则和办案指引制定,细化“景德镇制”公共品牌监管、侵权认定、联合惩戒规则,健全行政、民事、刑事衔接机制,打通法规落地“最后一公里”;补齐涉外品牌保护制度短板,把越南跨国商标维权成功经验固化为制度,建立海外抢注预警、跨境维权协作机制,建好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用好马德里体系、RCEP规则,守护瓷都公共文化IP;厘清遗产活化利用法律边界,在坚持保护优先前提下,明确古遗址、历史街区开发利用边界,兼顾文旅发展、业态培育和原住民权益,实现遗产保护和惠民发展双赢;完善立法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持续吸纳律师、非遗传承人、行业代表参与立法论证和评估,依托“法韵昌南”普法品牌常态化普法,凝聚全社会护瓷、兴瓷的法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