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夯实服务质量基础,优化文旅消费环境,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推动文旅行业高质量规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规范,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守合规底线,规范经营行为。各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等级民宿、文旅商户及从业人员要坚持合法诚信经营,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低价诱客、强制消费、变相宰客、不合理加价等行为。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政策须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全面公示,做到价格透明,严禁价格欺诈、阴阳报价、隐形消费。
二、提升服务标准,优化服务品质。从业者秉持“服务至诚、游客至上”理念,做实精细化服务。旅行社规范合同签订、行程安排、接待等全流程管理,如实告知行程、食宿、自费项目及风险提示,不得擅自变更行程、缩减服务、推诿责任。导游讲解员持证上岗,规范讲解、文明服务,严禁态度恶劣、诱导消费、私自加点购物。景区、等级民宿、餐饮购物等主体持续改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接待流程,提升环境卫生与应急保障水平。
三、筑牢安全防线,守住运营底线。各主体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排查整治隐患,抓好消防、游乐设施、交通、涉水项目、食品卫生、客流管控等重点领域管理,定期检修设备器材,配齐警示标识、疏散通道,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高峰客流管控,防范拥挤踩踏、火灾溺水等事故,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畅通投诉渠道,高效化解纠纷。各单位在显眼位置公示12315、12345及自身投诉电话,建立投诉闭环处置机制。对游客诉求主动对接、耐心处置、及时回应,杜绝敷衍拖延,文明化解矛盾,维护行业形象。
五、落实主体责任,常态自查整改。各经营单位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围绕经营规范、价格公示、安全管理、投诉处置等逐项排查,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主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巡查督查、随机抽查,对违规不改、侵害游客权益的主体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列入黑名单。
六、坚持诚信自律,树立行业新风。各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行业公约,践行文明、诚信、暖心服务,积极参与文明旅游创建,共同维护本地文旅品牌,营造安全有序、优质舒心的旅游市场环境。
特此告知。
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