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申报截止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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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申报截止12月31日

关于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及维修资金

奖励受理截止时间的公告

广大购房业主: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2〕63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市场有关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3〕77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中心城区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补政策的通知》(吉府办字〔2024〕4号)及《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实施细则》(吉市建字〔2022〕1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部分购房奖励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截止时间

(一)新建商品住房

2022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

(二)新建车位、车库

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的新建车位、车库,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房契税奖励,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

(三)新建商业用房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的新建商业用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房契税奖励,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

二、办理方式

奖励申请手续按照《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实施细则》(吉市建字〔2022〕186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特殊情形

申请契税奖励时,因开发企业或项目原因造成购房人在2026年6月25日之内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市税务局在2027年6月30日前容缺有关材料收取购房者契税,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办理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四、温馨提示

符合上述条件尚未申请奖励的购房业主,为避免因逾期办理而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奖励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予以受理。办理相关事宜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6-8338200(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0796-8222859(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D2窗口)。请广大业主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特此公告。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8日

来源:吉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