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破坏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对提供有效线索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 在林区、湿地、农田、河道等区域,非法架设捕鸟网、设置猎夹、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的;
2.采用网捕、诱捕、投毒、强光、烟熏、捣毁巢穴、无人机投掷尖锐器具等方式,非法猎捕、杀害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
3.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寄递、食用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4.破坏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栖息地(如非法砍伐、开垦、污染等),干扰其生息繁衍的;
5.利用网络平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售卖禁猎工具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并依法处理后,按以下标准奖励:
1.查实非法架设捕鸟网、设置猎夹等一般违法行为的,奖励人民币200元;
2.查实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较重行政违法行为,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奖励人民币300元。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瑞金市林业局0797-2345373,瑞金市公安局110,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2.来访举报:可前往瑞金市林业局、瑞金市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现场举报。
四、有关说明
举报人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由瑞金市林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瑞金市林业局
2026年10月27日
来源:瑞金发布